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作业,削减点燃烟花爆竹、堆燃旺火对环境和大众健康形成的损害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点燃烟花爆竹、点放孔明灯、堆燃旺火和燃烧祭祀用品的决议》要求,结合我市实践,现就划定制止点燃烟花爆竹、堆燃旺火时段和区域事项布告如下。
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15日,制止在规则区域内点燃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。
昆区、青山区、东河区、九原区、稀土高新区部分区域。详细为:滨河西路——黄河大街——白云鄂博路——稀土大街——民族西路(南段)——建安大街——稀土大街——建华路——包哈公路——包神铁路——南绕城——210国道——机场高速——南海湿地——南绕城(新)——民生大街——包兰铁路——东华电厂运煤线——巴彦塔拉东大街——民生大街——110国道——复兴大街围成的闭合区域。
土右旗萨拉齐镇和沟门镇部分区域。详细为:水涧沟河床——西环路——南环路——云川路——东二环(旧)——土默特大街——110国道围成的闭合区域。
其他制止点燃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址,依照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令和法规履行。